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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要求
发布时间:2007/6/15 0:00:00   点击:   来源:   录入者:戚志宏

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是使青少年儿童获得全面、健康发展的主要保证,学校领导和教师必须以对国家、民族、对每个学生家庭高度负责的精神,重视对全校少年儿童的保护,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本校特制定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要求:
   
一、交通安全要求:

1、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次序安全常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2、坚持每天午学、排队放学,教师排好护送路线,做好护送工作。

3、在大道和国道上一律靠右边行走,行走时不准追逐、猛跑。

4、学生经过红绿灯时,注意信号,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服从交通警的指挥,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线。

5、在校学生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一律不准骑自行车上学。骑自行车的学生不能骑并肩车、不能单脱手和双脱手,在路上不能追逐,追车和拦车,不准自行车带人。

6、放学后不准路上逗留、购物、玩耍、奔跑,按时到家。

7、外出参观活动,严密组织,有领导或老师带队,在活动前要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项。学生要遵守纪律服从指挥,严禁没有组织的自由活动。

8、春游秋游一律以市内为主,并经领导批准,实行班级负责制。确保学生安全,学位集体活动,不准教师带其它任何人一同参加。

9、学校课间纪律按照“一日活动”要求进行。

10、严禁学生放学、上学路上私自下河游泳,严禁爬高、玩弄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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