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浦前中心小学 >>平安校园>>制度汇总
书刊赔偿、注销制度
发布时间:2007/6/25 0:00:00   点击:   来源:   录入者:佚名

1、读者借阅本馆书刊,对图书、期刊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和遗失情况发生必须赔偿。

2、赔偿方法:

1)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不得以其它图书抵充。

2)以书刊原价的三倍赔偿。

3)成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应按全套书原价赔偿,余下各卷不发给赔偿人。

3、注销范围:

1)破烂不堪、内容不健康、复本量过多,套册不全的书刊。

2)师生遗失书刊赔偿后有会计室发票作证的书刊。

4、注销图书必须有主管领导、校产管理员、会计处审核,并同时削减固定资产账。

附件

    Copyright @ 2015 常州市浦前中心小学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05021123号 技术支持:万兆科技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和平中路328号 电话:0519-86646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