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浦前中心小学 >>平安校园>>制度汇总
禁 烟 制 度
发布时间:2007/9/1 0:00:00   点击:   来源:   录入者:佚名

为认真贯彻执行《常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希全体执行。

一、本单位下列区域为禁烟区:

各班教室、办公室、操场、校园。

二、禁烟区内贴有明显禁烟标志;不设烟具;不允许任何人吸烟,发现外来人员在禁烟区内吸烟,应及时予以劝阻;不能有烟蒂。

三、禁烟区的管理和劝阻吸烟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如下:

禁烟区名称

责任部门

负责人

各班教室

教导处

陆亚明

办公室

校长

曹伯鑫

校园操场

总务处

袁光仁

四、违反本制度第二条规定要追究相应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管理责任,细则如下:

1)提醒责任人加强责任感。

2)组织责任人学习《常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

五、严禁本单位职工吸游烟和在禁烟区内吸烟,违者按下列办法处理:

1)对其进行劝告、教育。

2)几次教育无效者在教师会上点名批评。

3)批评后仍不注意者处以罚款,第一次十元,后逐次加倍。

六、本制度自布之日起生效。

常州市浦前中心小学

2007.9.1

 

附件

    Copyright @ 2015 常州市浦前中心小学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05021123号 技术支持:万兆科技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和平中路328号 电话:0519-86646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