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浦前中心小学 >>平安校园>>食堂管理汇总
浦前中心小学食堂管理总则
发布时间:2007/2/5 0:00:00   点击:   来源:   录入者:戚志宏

第一章  食堂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第一条 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

    第二条 食堂的设施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学生用餐场所。     

    第三条 食堂应当有餐饮具专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设施设备。

    第四条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五条 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

第六条 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第七条 食堂工作人员每天要认真把学生用餐区域和厨房打扫干净。

第八条 食堂仓库的物品要摆放有序,库内物品要架空搁置,保持库房的卫生与整洁。

 

          第二章  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第一条 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食堂专管人员应严格把好菜检制度。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二条 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第三条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冼净,保持清洁。

    第四条 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五条 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第六条 每餐的各种菜应各取不少于250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第七条 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以防腐败变质。

                 第三章 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一条 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第二条 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的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三条 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一)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第四章 食堂管理与监督

第一条 学校应建立分管校长负责制,主管总务主任责任制,并配备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第二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 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第四条 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第五条 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六条 学校应定期召开食堂工作人员会议,进行思想政治学习,明确食堂工作的重要性。

第七条 学校应当建立食物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上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0731起实施。

 

附件

    Copyright @ 2015 常州市浦前中心小学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05021123号 技术支持:万兆科技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和平中路328号 电话:0519-86646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