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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年06月21日 点击: 来源: 录入者:王艳华
校第二届“艺术节”
“阳光下成长”美术专场方案
一、指导思想:本次活动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指导。根据常州市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及校第二届艺术节的相关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正确导向,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发动,积极参与,充分发挥艺术教育的育人功能。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引导他们向真、善、美方面和谐发展。
二、参加对象:全校1—6年级学生。
三、作品主题:“阳光下成长”
四、作品要求:以班级为单位,在班级人人参与的基础上,选拔出有一定质量的作品,每班至少选送3幅以上。
五、作品内容:围绕主题,充分反映小学生热爱祖国,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坚持先进文化的导向性,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六、作品形式(尺寸)
1、国画(尺寸不超过69×69cm或69×50cm)。
2、水彩或水粉(尺寸不超过55×55cm或55×80cm)。
3、卡通画(单幅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16开)。
4、版画(单幅为55×55cm)
注:画初稿时可先用2张八开纸相接(粘贴),经校初评入围者,发统一正稿画纸。活动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装裱镜框、布置在校教学大楼、实验大楼等相关走道墙面。部分作品将选送区、市等各级参展。(校级将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作品奖若干名)获奖人数多的班级将评为“优秀组织奖”。
七、活动时间:本次活动从3月10日开始发动,初稿送校(3月15日——3月25日),3月28日通知入围者集中美术专用教室,由美术老师作总体辅导,发正稿画纸。4月10日前将作品送交校美术黄老师,4月底展出,希各班主任认真组织、发动、辅导,并将此活动列入星级班主任考核中。
备注: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询问美术黄老师或大队辅导员。
常州市浦前中心小学
少先队大队部
美术教研组
200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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